(六)根据平等互利、注重实效、优势互补、形式多样、共同发展原则,加强和扩大两国务实合作:
充分发挥两国政府经贸合作委员会、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的作用,指导、统筹协调、督促落实两国在相关领域的务实合作。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《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》。
积极推进两国贸易、投资、财政、金融、农林、交通、电力、信息、矿产、能源、旅游等领域合作,加强促进双边贸易平衡,鼓励并为双方企业扩大长期互利合作、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和“两廊一圈”合作创造有利条件。
继续推进两国科技、教育、人力资源开发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新闻等领域合作。加强在环保、水资源管理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。落实好双方《2011-2015年教育交流协议》,扩大开放互派留学生数量。
继续举办好各种人文交流活动,如中越人民论坛、中越青年友好会见,加大中越友好宣传,加强舆论引导和管理,增进两国人民的友好感情,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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